重庆一女子召集村民修建一条3公里多长的乡村公路,自称亏损70万元,实名举报遭施工方违规转包,同时称遭对方索要15万元治理费。1月4日,当地官方回应称现在已介入观察。施工现场。资料图片这名女子姓阳,今年58岁,重庆合川区人。
她先容称,2019年1月,合川区草街街道服务处拟修建古圣村松垭公路,总长度约3.2公里,该公路是古圣村的重要通道之一。同年3月20日,合川区草街街道办与重庆龙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泉建司)签订了“草街街道松垭路通畅工程条约书”,双方约定工程实施总价包干,总造价222万元,工期为150天,要求路基宽度5.5米,行车道宽度4.5米,两侧各0.5米培土路肩。阳某称,令人感应蹊跷的是,早在此前的3月13日,龙泉建司与一位姓吕的女子签有一份“团结承包项目内部协议书”。记者看到,该协议书中约定的工程名称、建设单元、建设地址、条约价款等,与草街街道办同龙泉建司签订的那份条约书内容基底细同。
在阳某出示的相关证据中,记者发现,就在草街街道办与龙泉建司签订条约的当天,女子吕某与阳某签订了一份“团结承包项目内部协议书”,上面注明的诸如条约价款等与前两份条约的内容也基本一致。这份协议书划定,阳某任本工程现场卖力人,卖力该工程项目的投资、谋划、治理和一切经济、民事、刑事责任,实行工程项目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协议还约定,阳某按划定向吕某缴纳治理费15万元,“在建设方第一次进度款进账后扣除。”阳某称,协议签订后,由她承包施工,“我卖力该工程的全部投资、现场治理、质料采购和发放人工人为等。
”她向记者出示银行扣款凭证称,厥后当建设单元的第一笔进度款拨付后,吕某向她索取了那15万元治理费。阳某在举报信中自称,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历程中,吕某和龙泉建司对经由建设单元竣工验收认可的增加工程量不予提交审计,直接导致她已完成的工程量被少盘算70万元。她认为,吕某和龙泉建司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有形修建市场,侵害了她作为施工承包人的正当权益,她希望有关部门对该公司和吕某举行处罚。
松垭公路已经通车。那么,阳某所言是否属实呢?记者辗转联系龙泉建司和吕某未果,但有媒体曾报道称,他们曾否认了阳某的说法。吕某曾经称,合川草街街道的那条松垭公路没有被转包,她和阳某签署的只是团结承包项目内部协议书,对方卖力劳务工程,她卖力工程的种种资料和审批,施工单元还是重庆龙泉建司。
重庆龙泉建司卖力人朱某曾称,他只认识吕某,并不认识阳某,阳某可能只是其中一个施工方,“这条路的施工单元是我们,水泥、河泥等修建质料款全是我们公司支付的,这基础不是转包。”然而,阳某则称,工程款是他们垫付的,他们把种种建材款支付给吕某后,由吕某再支付给龙泉建司,最后由龙泉建司支付给建材单元,这样才气开票,才气通过审计,“我们之间全部有转账记载,一查就知道钱是由我们转给他们的,施工由我们卖力,工程款由我们垫资,实际施工人是我们,岂非这还不是转包?”1月4日,合川区水利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他们已接到阳某的实名举报,现在正在进一步伐查处置惩罚此事。西南商报源点新闻记者 赵霖 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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